小胖的莫名世界 ~左想右想 什么都别想~: March 2008
23 March 2008
¡¸ dancing away 21:03 ¡¹



惹人厌……

一些人的行为真的是很惹人讨厌,今天又遇一桩。

晚上到小贩中心吃晚饭,在甜品摊帮同事打包甜品时,一个看来40岁左右的妇女走了过来左看看、右看看,然后从摊位前的篮子里拿了一根汤匙。甜品摊的女助手觉得奇怪,这个妇女应该没有光顾,怎么来拿他们摊的汤匙,于是跟了过去看看。

果真没错,那个妇女一家没有点任何甜品。女助手要回汤匙,并嘱咐妇女不要拿其他摊位的餐具来吃其他摊位的食物,尤其是甜品摊的汤匙不沾油。

那个妇女没说什么,只是露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真的是很讨人厌的行为。

自己在吃些什么,应该很清楚;没有点甜品摊的食品,也应该心知肚明。走到自己光顾的摊位拿多一根汤匙,并不困难,小贩中心本来就不大,但偏偏就有自私的人不懂得为他人着想,只顾自己方便。

被人caught red-handed,非但不道歉,还装得可怜兮兮,实在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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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March 2008
¡¸ dancing away 00:35 ¡¹



肃然起敬……

在大巴窑图书馆避雨,在馆外遇见那名唱歌卖纸巾的残疾妇女。

坐在轮椅上的她脸带笑容、高兴地以自己的方式唱着歌,要求路过的公众帮帮忙。二话不说,掏钱买了三包纸巾。

小时候就听母亲灌输说,遇到自食其力的残疾者,只要自己不是穷到山穷水尽,都应该伸出援手。年纪越大,越理解残疾者自食其力的困难,越尊敬他们的毅力。

眼前的残疾妇女,看来非常愉快、心情很轻松,完全没有一些残疾者脸上那股怨天尤人的神情。她的歌声引来一些旁人的怪异眼光,但她不在乎。

很佩服她,不向命运低头。不禁猜测,那是一种怎样的乐观知命。那声“谢谢”爽朗有劲,仿佛是一道阳光从雨天的乌云中照射而出,令人心感温暖。

后来发现,其中一包纸巾后头贴了一小张纸,印有小段《圣经》里的诗篇。我不过是帮助妇女的其中一个过客,她却用心地表达了感谢。怎叫人不感动?

当我们很多人在抱怨日子难过的时候,还有其他人在更低的一个阶层挣扎求存,不要忘记回头望望他们、帮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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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March 2008
¡¸ dancing away 00:20 ¡¹



恨……

讨厌那种被人诬赖的感觉。明明没有做过的事,却被硬套了一个莫须有的帽子。

讨厌那些出尔反尔的人。明明说过的话,转过头又不承认,还硬说是他人撒谎。

更讨厌是明明没有错,但被强迫低头。不想要让步,种种是非却让人心烦异常。

尤其是原本就已经在为某些事物苦恼的同时,又碰到这等倒霉事,更叫人烦躁。

原本就处于低潮,又遭逢无妄之灾,真叫人想要放弃。老天爷为何要如此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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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March 2008
¡¸ dancing away 00:19 ¡¹



不标准的一枪……

中年男子涉嫌酒后杀人,过后在地铁站被警员在3公尺的距离外开枪击毙。

嫌犯死得很“冤枉”。

警方的说法是“The armed and dangerous suspect approached my officers in a threatening manner at close proximity. In the circumstances, considering that he was suspected to have just killed another man, the officer had no choice but to open fire”。

“No choice but to open fire”的说法,能够被接受。但是“considering that he was suspected to have just killed another man”的说法不应该成立。

都说是“suspected to have killed another man”了,怎么能判嫌犯死刑?有没有罪,应该是法庭决定的。嫌犯有权接受公平的审判,而不应该被充当刽子手的警员了断生命。

嫌犯持小刀向警员冲去,警员为保性命而开枪,并没有错。错就错在警员朝嫌犯的胸膛开枪。

当碰到这样的对峙情况,警员应该是朝嫌犯的腿开枪,阻止嫌犯继续前进,而不是把嫌犯击毙,尤其当嫌犯手上的是一把小刀。这一点,所有警员受训时应该都学过,而且是必须紧记的戒条。

嫌犯中枪时距离警员3公尺。警员需要时间反应,也就是说,嫌犯朝警员冲去的“起跑点”应该超过3公尺。这样的距离是足够警员瞄准腿部的,按理说不应该是朝胸膛开枪的。

能够想到的唯一合理解释是警员不够冷静,让害怕、紧张冲昏了头,忘记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人是相当可怕的动物,当手中有枪,会很自然想以最短的时间把目标干掉。

嫌犯真的死得“冤枉”。

唯一“可喜”的是,新加坡的罪案少,警员没有多少机会经历这种会威胁到性命的“练习”,所以才会有这不标准的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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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March 2008
¡¸ dancing away 21:53 ¡¹



又受德士的气……

晚上得从Wheelock Place赶回办公室,想要搭德士,结果气到半死。

人在Wheelock Place外的乌节路上,原本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截到德士。一看,马路两旁有不少人拼命挥手,虽然有很多空德士,就是没德士停下来载客。

心想,应该是陆路交通管理局(LTA)3月1日起实行的新措施,禁止德士在中央商业区(CBD)内随意在马路旁停车载客或让乘客下车,而是得到德士站去。但是,Wheelock Place之前的那段乌节路在ERP收费闸门外,应该不算是CBD以内吧?但又有可能是,反正LTA自己也说不清楚,上一回进行相关报道时,LTA的公关就说无法提供CBD的范围图。

既然是新措施,也只好认命,于是往旁边的Liat Towers的德士站走去。糟糕,德士站的人龙很长,但没有半辆德士愿意转进德士站载客。

马路边截不停德士,德士又不驶进德士站!一些乘客忍无可忍,趁着德士被红色交通灯强迫停下时,冲出马路强行上德士。就在乘客开车门的同时,后头的车辆风驰电掣而至,很可能一不小心就发生意外。

真的有够险象环生。

我不愿冒这么大的风险,于是选择跑(真的是用跑的)到Orchard Towers的德士站碰运气,幸运地上了一辆刚放乘客下车的德士。

把情况告诉了司机大哥,他笑说我怎么忘了有$3附加费这回事。他说如果可以选择,也不要在Orchard Towers载客,而是空车到Lucky Plaza或Ngee Ann City去,可以多赚$3。

经他这么一提醒,才想起德士公司调整车资结构,星期一到星期六的5pm到12 midnight的市区附加费大幅度提高到$3。

今晚碰到的问题,是LTA的新措施搞出来的?又或者是德士公司搞的鬼?实在搞不清楚,只知道德士市场被这么玩来玩去,可怜的乘客最终都将被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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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March 2008
¡¸ dancing away 14:30 ¡¹



Matt Dusk……

介绍一个我蛮欣赏的现代爵士乐歌手——Matt Dusk。如果真的要细细检视,他的声线或许未必是最好的,但很有魅力,听着听着容易入迷。虽没有Michael Buble那么红,但实力不遑多让。

All About Me


Two Shots


Please Please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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