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不对办……
敏雯那天写了有关StarHub送电脑“货不对办”的新闻,我也来写一个。
话说我一年多前加入一家知名连锁健身中心成为普通会员,大约半年后在一次促销活动中转为终身会员。终身会费超过三千大元,过后必须每年缴付$88的服务费。虽然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简单计算过后,觉得还是比每两年缴付千多两千元划算。
身为新闻工作者,很自然会打破沙锅问到底。我问当时负责拉生意的服务人员R,既然我选择以24个月分期付款来缴付那三千多元会费,那么何时起得开始付那$88?他回答说,等到两年的分期付款还清后才开始每年还$88,他还清楚说是2008年年头开始。
问得仔细,不代表就没有问题。上星期六到健身中心,服务人员请我缴付$88,搞得我一头雾水。我通过电话联络上在另一家分中心的R,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R的语气急躁,不承认他当时说过的话,我不甘心,坚持要他交代清楚。他很不客气地说:“Maybe I said it wrongly, but there's nothing I can do to help you, you just gotta pay what you have to pay!”
碰巧健身中心的总经理J当时就在服务柜台,听见了我的谈话内容,于是上前问个究竟。我告诉他,$88还是其次,让我生气的是R为了推销会员配套,竟然misrepresented事实。J对此道歉。
Huh, they still have the cheek to ask you to bring more friends to join.
Piang.
That's their job, I guess they don't have much choice.
By 小胖, at 09 January, 2007 14:04
生意人讲生意话,习惯就好,但习惯不代表要赞同。
终身会员?
一间公司能否挨过50年还是大问题,动不动就以‘终身’的名义召收会员,不外又是一种商业手法。。。 不知何故,这让我想起了‘终身伴侣’的婚姻制度,我们这个不安的社会所推出的‘一厢情愿’和‘假设性’投机情怀还真不少!
推销员和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承诺总是特别多。
虽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如果真的不愉快,就离开吧。何必每年付钱买气受?
离开,当然是可以,问题在于是否舍得。
毕竟已经付了钱,不好好使用健身中心的设施,是很对不起自己荷包的。
就像男女关系,热恋也好,合法婚姻也好,可以说散就散,但是一直以来投入了那么多的感情(和其他方面的努力),不是每个人都舍得的。
这家公司能否挨过50年,相信没人敢打包单。只要能够好好上健身中心四五年,就已经值回那笔钱了。要“分手”?到时再考虑吧。
By 小胖, at 10 January, 2007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