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的莫名世界 ~左想右想 什么都别想~: 受气……
16 May 2006
¡¸ dancing away 11:07 ¡¹



受气……

周末周日到了吉隆坡一趟,途中又染感冒,搞到今天才写日志。

Anyway,昨天傍晚到图书馆拿书,真是有点气。事缘我通过互联网请图书馆帮忙留了一本蛮热门的英文小说,左等右等了两三个月,终于轮到我借书了。

带着通知卡到柜台取书,服务人员说得先还清$1.55的reservation fees,才能把书交给我。听起来也合理啊,但问题来了。

图书馆只允许公众以现金卡支付一切费用(包括罚款),而我没有现金卡。我问管理员,难道不能使用NETS还钱吗?

她回答说:“要用NETS还钱,除非付的费用至少$2。你有没有累积逾期还书的罚款啊?没有?那么对不起,你只能以现金卡付款,没有别的办法,请你去弄一张现金卡。”

我当下实在是有点火,但还是礼貌地回说“不用了”,转身就走。为了一本书,特地买一张现金卡?算了,不值得,那本书不读也罢,那$1.55就暂时不还了,等到以后有其他罚款或reservation fees加起来超过$2的时候,才用NETS一次过付款。

对于我这种不驾车的人来说,现金卡简直是无用武之地。NETS如今几乎处处可用,加上有信用卡,钱包已经够涨了,何必为难自己,再塞一张没有用的卡进钱包里呢?别忘了,我们大多数人还有一张ez-link储值卡用来搭公共交通工具。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我的不满是无病呻吟、莫名其妙。但是推广阅读风气本来就应该是国家图书管理局(NLB)的责任啊,为公众提供便利应该是它的责任。

不允许使用NETS来付少过$2的费用,用意不难理解,相信无非是因为当中牵涉了行政费,扣除给NETS公司的行政费之后,收到的费用少了,不“划算”。从商业角度来看,这无可厚非,但是图书馆要是也变成了商业机构,那就可怕了,它的社会义务呢?

要不然,就让公众累积费用到超过$2才一次过付清,那可不简单?要是累积罚款及费用超过$2,而又不肯还钱,NLB大可不让这些人继续借书,根本不必担心每个人会欠钱不还。

要是还嫌麻烦,那就索性引进ez-link付款系统啊!现在许多商店都允许顾客用ez-link来付钱,就算是在某大型连锁快餐店买5毛钱的甜筒雪糕,也可以用ez-link。其他人做得到,难道NLB就不能?

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应该固步自封。眼看使用ez-link付款越来越普遍,而且大多数人都有一张ez-link在手,NLB岂能继续只提供两种付费方式,而且还设下限制。

不要忘了,推广阅读风气是己任,NLB应该想想如何让大众觉得借书阅读不是一种负担,更重要的是别忘了自己由始至终都不应该是一个商业机构。偶尔办办“读吧!新加坡”这种活动,并不是治本的方法,未必真能让新加坡人愿意上图书馆接触阅读。

真没想到,一本书也能让人感觉这么气愤。

那本书,我看就算了吧……



1 comment

1 Comments:

小胖,

为了一本书犯不着如此激动,还是保重身体要紧!

5/17/2006 5:29:18 PM

By Anonymous Anonymous, at 27 August, 20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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